安徽大学劳动法律援助项目"

用工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充)

咨询日期:2018-05-03 10:56:05咨询人:刘畅
我是2016年6月毕业。在公司见习,性质是大学生就业见习,签订了9个月的见习合同,时间是2016.08.22-2017.05.22。合同到期之后,继续留用在本公司。期间我们要求签合同,买保险,公司一直没有同意。现已满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了,请问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结果是什么?可否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回复日期:2018-05-03 17:29:35回复人:安大法援

你好,你2016年6月就毕业了,那么是全日制的在公司工作,见习合同至2017年5月22日到期未续签正式劳动合同,可以申请仲裁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如果没有买保险想要离职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仲裁要求补缴社保以及经济补偿金,但是前提是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如果想详细咨询,建议电话咨询,联系方式0551-65108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