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劳动法律援助项目"

年后被公司违法辞退,不让上班

咨询日期:2022-02-16 10:38:16咨询人:曹琴
本人自2021年9月22日起至2022年2月14日,一直在安徽省正一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安徽外国语学院一食堂上班,放寒假时间为2022年1月7日-2月14日。放假时经理询问年后是否再干,本人后面已答应,询问上班日期时,经理通知以打电话通知为准。2月15日本人接到经理微信电话告知我我不用来上班,他们已经另外聘请了一个经理,不需要我了,2月16日本人接到同事电话说他们新主管需要住我那间房子,催促我腾房子,并得知他们并不是另外聘了经理,而是聘了代替我岗位的主管。本人自在此上班期间,未签过合同,未缴纳过社保,大部分情况下公司都是现金发工资,有一次银行卡打钱记录,还有相关公司群聊记录,同事聊天记录均可以证明我在该公司工作过。违法辞退也不给补偿金甚至12月份到现在的工资均未给予本人,他们为督促我腾房子,答应2月17号将工资给我。希望可以帮帮我,太谢谢各位了,公司自放寒假拖了我一个多月的时间未通知我,导致我要回去上班的时候被辞退了,我很无奈。
回复日期:2022-02-17 09:19:21回复人:安大法援

你好,你的情况建议多搜集劳动关系存续的证据以及2月15日电话告知你不需要你工作的证据,可以申请仲裁主张放假期间的工资以及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