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劳动法律援助项目"

规章制度未单独告知劳动者就不生效吗?

发表日期:2024-01-16 09:47:58发表人:安大法援

「问题的提出」

规章制度未单独告知劳动者就不生效吗?

「法律解答」

并不是。

在实践中,劳动者会狭隘的认为只要规章制度没有告诉自己就不生效。而在劳动仲裁中,时常会遇到劳动者以规章制度未单独告知为由,主张规章制度对其不发生法律效力。

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

用人单位单独告知劳动者是向劳动者送达规章制度的一种方式。劳动者以上述理由抗辩不生效,不产生抗辩的法律效果。说得通俗点,通常没用。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经过民主公示程序劳动者收到后,即便不同意或有异议,亦对其发生法律效力。因为这是由民主决定的,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而且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的送达方式很有多,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送达、OA系统送达、劳动合同中确认告知、培训告知、快递、微信、手机短信、公告栏公示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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