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劳动法律援助项目"

经济补偿金封顶计算的正确理解之月数

发表日期:2023-06-05 09:14:45发表人:安大法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上述第二款规定,就是我们实践中常说的“经济补偿金封顶计算”的法律来源。当然,该封顶计算方式在实践中也常常给我们hr小伙伴带来疑问,之前小编也分享过,这个封顶是月平均工资三倍就是封顶了,还只是说月工资基数的封顶,还要乘以第一款规定的月数。答案不言而喻,这里就不展开了。

今天小编分享的争议焦点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是15年,月平均工资并未超过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这时候还有“封顶”的计算吗?

答:没有。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法律规定的封顶,大家需要注意前提,就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才有“双封顶”的计算,即月数(12个月)封顶*基数(社平三倍)封顶。

如果,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并未超过社平三倍的,那根据该法律规定,是没有封顶计算的限制的,既不受基数的封顶计算,更不受月数的封顶计算。

当然,这导致的后果可能是工资少但年限长但劳动者计算出来但补偿金高于工资高年限12个月封顶计算的经济补偿金。无妨哈!

好了,今天就为大家简单分享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各地相差较异,个案细节和各地的裁判口径也不同,仅供大家在实操中参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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