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劳动法律援助项目"

竞业限制协议一经签订,必然有效吗?

发表日期:2023-05-29 09:14:29发表人:安大法援

「问题的提出」

竞业限制协议一经签订,必然有效吗?

「法律解答」

不是。

竞业限制制度立法目的是为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与竞争优势,同时保障劳动者的生存权。因此,法律严格限定了用人单位能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的主体,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其中,实践中争议较大的系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因此,倘若劳动者能够举证证明日常工作以及工作职责中并不涉及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以及核心技术,那么用人单位存在滥用竞业限制协议的嫌疑,不当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自由,损害了劳动者的生存权,不符合竞业限制立法宗旨与规制目的,该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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