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劳动法律援助项目"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发表日期:2023-04-27 09:08:13发表人:安大法援

「问题的提出」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法律解答」

根据解除理由而定。

这就意味着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期间解除理由错误将面临支付经济补偿的风险,而不是一概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任何费用。

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除了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之外,还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多项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用人单位无需仅纠结于必须要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解除事由,而是根据在案证据材料做出最有利于减少法律风险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为宜。因为一旦进入裁审阶段用人单位将对解除劳动合同合法负有举证责任。倘若证据内容与所要证明的事实不符,那么所依据的事实错误,仍会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

换而言之,相较与其他理由,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并不一定是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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