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劳动法律援助项目"

补定劳动合同还需要支付二倍工资吗?

发表日期:2023-04-19 09:01:20发表人:安大法援

补签劳动合同,狭义上可以理解为补订劳动合同和倒签劳动合同。

补订劳动合同,主要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关系后续履行的过程中,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且补订的劳动合同开始的期限是补订当天,并未覆盖自用工之日起等类似情形;比如2022年1月1日实际用工,2022年6月1日补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有效期为2022年6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小编认为:针对上述补订未覆盖用工之日起的劳动合同情形,一般实操中用人单位还是无法避免自用工之日起至补订之日(书面劳动合同起始时间等)期间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争议相对较少。除非用人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是劳动者自身的原因导致双方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比如(2022)藏0602民初833号案例中法院认为:2021年3月1日劳动者入职,但2021年7月1日用人单位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1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其应向劳动者支付3月1日至7月1日未签合同3个月(4月-6月)的双倍工资

比如川高法民一〔2016〕1号文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补签劳动合同,但未补签到实际用工之日的,对于补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主张实际用工之日至补签前一日扣除一个月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宽限期的二倍工资差额,应予支持。对于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主张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至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的二倍工资差额,应予支持

好了,今天就为大家分享这个小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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