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劳动法律援助项目"

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年限怎么计算?)

发表日期:2023-03-08 09:38:03发表人:安大法援

经济补偿金年限怎么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按照上述法条规定,经济补偿按照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即如果工作十年就向劳动者支付十个月工资。但是作为实体法适用原则之一就是不溯及既往,即现行生效的法律不适用于该法律生效前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那么《劳动合同法》生效前,怎么补偿劳动者?2008年1月1日之前的规定主要是原劳动部颁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工作年限计算如下,但不管是新法还是旧法都存在12个月的限制。

2008年1月1日之前

具有12个月上限规定的有两种情况:

其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没有12个月上限规定的有三种情况:

其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三、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2008年1月1日之后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只有这么一个限制在12个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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