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劳动法律援助项目"

劳动报酬(劳动者隐瞒与其他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

发表日期:2023-03-03 09:09:12发表人:安大法援

劳动者隐瞒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又与新单位签订新劳动合同,导致新合同无效,劳动者是否有权向新单位主张劳动报酬?

首先,我国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劳动者可以跟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但是也未否定双重劳动关系的存在。

《劳动合同法》第39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合同法》第69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37条 ……职工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其就业的每一个用人单位都应当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的,应当由其受伤时为之工作的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从上述三个规定看出,我国法律法规不排除存在双重劳动关系的存在。

其次,虽然我国不否认双重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对招用有劳动关系在身的劳动者还是比较谨慎的。用人单位基于对劳动者素养、品格的信任,询问与工作岗位相关的基本问题,劳动者应如实向用人单位陈述。如果存在隐瞒或欺骗,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26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故如果存在上述情形,劳动者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依法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应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最后,劳动者已经为新用人单位付出了劳动,则即使二者间的劳动合同已被确认无效,用人单位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数的额若双方有约定的则依其约定进行确认,无约定的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

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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