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劳动法律援助项目"

工伤待遇(生活护理费、工伤医疗待遇)

发表日期:2023-02-16 14:47:46发表人:安大法援

劳动者在伤情稳定后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评定伤残等级,伤残等级评定后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伤残待遇。伤残待遇包括生活护理费、工伤医疗待遇、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今天就聊一下生活护理费和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护理费。此处所说的生活护理费和前面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需要予以区别。停工留薪期产生的护理费法律规定时由用人单位支付,而这里谈的护理费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此处月平均工资没有任何争议,只需要到权威部门网站进行查询即可。

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材费用。工伤医疗费用,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康复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根据江苏省2020年11月24日发布的《江苏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含到设区市以外就医)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材费,工伤职工到本设区市以外地区(含外省)进行治疗、康复或者配置辅助器具的,应经所在地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一般选择普通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凭原始票据报销。住院前住宿补助费凭原始票据补助,最高不超过200元/人/天,住院前伙食补助费按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按实际发生的时间计算天数,最长不超过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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