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劳动法律援助项目"

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格主体

发表日期:2023-02-15 17:42:18发表人:安大法援

虽然目前用工模式呈现多样化,灵活化,但是劳动关系建立的主体主要还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回归这段法律关系的开端,想要成为合格的劳动关系主体,需要具备怎样的条件呢?今天小编借此机会为大家分享该知识点,希望在实操中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成为劳动者的条件

首先,我们先区分如下几种法律概念

(一)未成年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

(二)童工: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

(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第十七条)

(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民法典》第十九条)

(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民法典》第二十条)


其次,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再者,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最后,从上述规定可知,合格的劳动者主体,必须是年龄已满16周岁的人。外国人的话,还有额外的证件要求。


二、成为用人单位的条件

用人单位就没有所谓的成立年龄的限制了。只要是在国内经过工商或有关行政机关登记,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都可以成为劳动关系建立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包括不限于公司、企业,也包括子公司和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等,也可以是事业、机关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单位或组织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综上,建议用人单位在招录劳动者的时候,务必核实劳动者年龄等相关证件,避免不小心招录到童工。一旦被发现或者举报,除了自身的用工风险赔偿责任外,用人单位将会面临严厉的处罚,比如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被吊销营业执照,也就丧失了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了!


好了,今天就为大家简单分享到这里,希望对大家在实操中有所帮助。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研习法律、传递信息、宣传法治,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免责声明】本网站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