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劳动法律援助项目"

非纯工资欠条能否直接起诉至法院

发表日期:2022-05-13 11:41:21发表人:安大法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对于非纯工资欠条,劳动者可以直接起诉至人民法院吗?最高人民法院在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中认为,除纯工资欠条外,当事人因符合本条规定的具有劳动合同约束力的调解协议产生的纠纷,还应按照《劳动法》第79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5条、第48条规定寻求救济。仲裁前置是法律针对劳动争议的纠纷处理方式作出的特别规定,尽管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0条规定的调解组织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但因此产生的纠纷仍属于劳动争议,而不是普通的民事纠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5条也明确规定了,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当事人在行使诉权之前,还是要首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内容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的《最高人民法院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第637页至638页。本期摘录仅供学习、研究、交流之用,摘录内容可能有所增删,只供参考,具体以原版纸质书中载明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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