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劳动法律援助项目"

彻底搞明白:“迟到1分钟,罚款5元”,合法吗?

发表日期:2019-12-11 09:41:42发表人:安大法援
       偶然看到一快餐店考勤机上面写着“迟到一分钟 5元”,暂且我们理解为迟到一分钟罚款5元吧。那么问题来了,公司规定迟到罚款这种行为,到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

带着这个问题,我们看一则案例详解,来揭开答案。


▌案例

李先生是一家加工工厂的技术工人。由于生产量较大,流水线作业,需要工人在指定时间内必须到岗工作,工厂制定了十分严苛的考勤制度。工厂在规章制度中规定,迟到半小时算旷工一天,同时工厂有权对员工罚款500元。包括李先生在内的员工都知晓这一规章制度规定,虽然他认为工厂罚款的行为不甚合理,但因工厂福利尚可,李先生并没有提出异议。

一日,李先生因路上堵车,迟到半小时。根据工厂的规章制度,工厂对李先生罚款500元。但李先生认为,自己并非故意迟到,为此工厂就要罚款500元,觉得十分委屈。于是,李先生向好朋友倾诉此事。李先生的好朋友告诉他,工厂是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的,即便在规章制度中规定了罚款,但法律并没有赋予用人单位罚款的权利。因此,李先生有权拒绝工厂罚款的行为。

那么,事实上,单位可否对员工进行罚款呢?


▌律师说法:

关于企业能否对员工进行罚款,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罚款是用人单位行使用工自主权的体现,属于用人单位的正当管理手段,并且在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单位对员工罚款有制度依据,因此单位有权罚款;

另一种观点认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处罚是由具备相应职权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机关,因此单位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


但第二种观点更为合理,即单位无权对劳动者进行罚款,理由如下:

1、法律没有赋予用人单位罚款的权利

虽然关于罚款的规定可以追溯到1982年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该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该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但是,该条例已经于2008年被废止。此后,用人单位直接对职工进行经济处罚就失去了法律依据。因此,从法律上分析,用人单位经济处罚没有法律依据。

2、部分地方性法规已经明确规定单位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

根据2013年5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了罚款内容,或者其扣减工资的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罚款或者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扣减劳动者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被罚款或者扣减工资的人数每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由此可见,虽然在国家层面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单位无权对劳动者实施经济罚款,但在地方性法规层面,如广东省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对上述问题进行明确规定。可以说,在广东省,用人单位无权对劳动者实施经济罚款是十分明确的。

3、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应由行政机关行使

从性质上分析,罚款是一种剥夺公民财产权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行政处罚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具备相应职权的行政机关才享有行政处罚的权利,而用人单位显然不属于行政机关,因此也便无法行使行政机关才享有的行政处罚权。(曾昭绮)

具体到本案中,公司其实可以采取另外一个更合理的方法来达到惩罚劳动者的目的。比如在公司的《员工手册》中规定,如员工当月有迟到的行为,当月的绩效奖金按照80%发放或者扣除当月的全勤奖。这样的规定显然比迟到扣钱更具有合理性,也更有可能被司法机关所认可。(案例摘自河南工人报)


▶▶附实务建议:

用工提醒

迟到属于缺勤的一种形式,如果缺勤一天,那毫无疑问劳动者无法享受当天的工资,但是迟到该如何处理呢?相对于全日缺勤而言,迟到缺勤时间比较短,有时仅仅为几分钟,那用人单位遇到这种情况应当如何处理呢?

1、明确规定劳动者上下班时间。

严格执行考勤管理,保留劳动者迟到早退的相关证据,如实行人工考勤无法客观记录缺勤具体时间的,可通过对考勤记录签名等形式确认迟到的时间。

2、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迟到有管理权,但也应视迟到原因进行区分。

如遇交通事故、大风大雨等极端天气情况的用人单位也应当人性化操作,劳动者上班途中因不可抗力导致迟到的,则不应进行处罚。

3、正确把握处罚的尺度。

一般而言,劳动者迟到早退几分钟并不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对此进行罚款、扣半天或一天的工资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即使劳动者迟到1小时,其亦可依法享有剩余7小时内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

▶可通过设立全勤奖、绩效考核形式对迟到、早退等行为进行管理;

▶也可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形式进行处罚;

▶对迟到早退情况严重的劳动者也可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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