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2019年 5月1日起,我市全面落实国家和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9%降至16%。目前,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联合信息中心已完成系统参数调整工作并测试通过,5月1日起即执行新的缴费比例。降低费率后,将惠及我市5.5万户参保单位,预计每月可为我市企业减负1.8亿元。同时,我市将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从2019年5月1日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我市将强化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的工作保障,确保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