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劳动法律援助项目"

最新!安徽省高温津贴上调啦!

发表日期:2018-08-10 09:14:26发表人:安大法援

       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安徽省总工会等四个部门联合发文,对高温津贴标准进行调整。明确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由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调整为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同时,此次还将发放范围由企业扩大至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我省自2011年建立高温津贴制度,对于维护高温场所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