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劳动法律援助项目"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连载(十三)

发表日期:2017-09-11 09:28:19发表人:安大法援

37.工伤后就医有什么要求?费用报销有什么要求?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8.参保工伤职工医疗期间能享受哪些待遇? 

    参保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具体待遇如下: 

项目

计发基数及标准

支付方式

医疗费

     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内,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

基金支付

康复费

     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内,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康复费

辅助

器具费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安装辅助器具的,发生符合支付标准的辅助器具配费用

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治疗工伤的伙食费用,按当地标准支付

基金支付

异地

就医交通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按当地标准支付

基金支付

工资福利

停工留薪期间,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

单位支付

护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

单位负责

    

39.参保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后有哪些一次性待遇? 

工伤医疗终结后一次性发放待遇(一至十级伤残)

项目

计发基数

计发标准

支付方式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本人工资

一级

27个月

基金支付

二级

25个月

三级

23个月

四级

21个月

五级

18个月

六级

16个月

七级

13个月

八级

11个月

九级

9个月

十级

7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按各地具体制定的标准执行

五至十级

    按各地具体制定的标准执行

终止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时,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按各地具体制定的标准执行

五至十级

    按各地具体制定的标准执行

终止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时,单位支付



40.参保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以定期获得哪些长期待遇? 

工伤医疗终结后定期发放的待遇: 


项目

计发基数

计发标准

支付方式

伤残津贴

本人工资

一级

90%

基金按月支付    

   

二级

85%

三级

80%

四级

75%

五级

70%

保留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由单位按月支付

六级

60%

 

生活护理费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完全不能自理

50%

    基金按月支付

   大部分不能自理

40%

  部分不能自理

30%

                                                           转载自: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