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工伤后就医有什么要求?费用报销有什么要求?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8.参保工伤职工医疗期间能享受哪些待遇?
参保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具体待遇如下:
项目 | 计发基数及标准 | 支付方式 |
医疗费 | 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内,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 | 基金支付 |
康复费 | 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内,符合规定范围内的康复费 | |
辅助 器具费 |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安装辅助器具的,发生符合支付标准的辅助器具配费用 | 基金支付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职工治疗工伤的伙食费用,按当地标准支付 | 基金支付 |
异地 就医交通食宿费 |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按当地标准支付 | 基金支付 |
工资福利 | 停工留薪期间,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 | 单位支付 |
护理 |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 | 单位负责 |
39.参保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后有哪些一次性待遇?
工伤医疗终结后一次性发放待遇(一至十级伤残)
项目 | 计发基数 | 计发标准 | 支付方式 |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本人工资 | 一级 | 27个月 | 基金支付 |
二级 | 25个月 | |||
三级 | 23个月 | |||
四级 | 21个月 | |||
五级 | 18个月 | |||
六级 | 16个月 | |||
七级 | 13个月 | |||
八级 | 11个月 | |||
九级 | 9个月 | |||
十级 | 7个月 |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按各地具体制定的标准执行 | 五至十级 | 按各地具体制定的标准执行 | 终止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时,基金支付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按各地具体制定的标准执行 | 五至十级 | 按各地具体制定的标准执行 | 终止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时,单位支付 |
40.参保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以定期获得哪些长期待遇?
工伤医疗终结后定期发放的待遇:
项目 | 计发基数 | 计发标准 | 支付方式 | |
伤残津贴 | 本人工资 | 一级 | 90% | 基金按月支付
|
二级 | 85% | |||
三级 | 80% | |||
四级 | 75% | |||
五级 | 70% | 保留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由单位按月支付 | ||
六级 | 60% | |||
生活护理费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完全不能自理 | 50% | 基金按月支付 |
大部分不能自理 | 40% | |||
部分不能自理 | 30% |
转载自: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